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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河南省仪器仪表学会专家委员会的决议

一、组建专家委员会的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仪器仪表、物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仪器仪表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明显加快,由传统的粗放方式向工业化、规范化、集约化和环保化生产方式快速发展,对仪器仪表行业生产线的总体设计、生产技术和工艺以及管理运营等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地发挥行业专家的作用,研究仪器仪表行业的科技发展战略,研讨技术发展和进步、产业政策、标准质量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推动仪器仪表工业科技创新、健康快速发展,学会决定成立河南省仪器仪表学会专家委员会。
二、专家委员会的组织架构
1.专家委员会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2.专家委员会由省内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知名企业管理者组成,设主任 1 人,副主任 2 人,委员 8 人。 

3.今后,视行业及发展需要可增加委员人数。

三、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范围
1. 宣传贯彻国家科技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组织仪器仪表行业科技工作者参与国家产业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的研究与制定;

2. 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仪器仪表行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3. 围绕行业热点问题和影响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出议题,召开技术研讨会,对涉及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意见或报告;
4. 接受企事业单位委托,对仪器仪表工业的科技开发推广、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考察调研、论证、评价和咨询;

5. 参与科技成果鉴定和评价工作,标准制定修订以及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推广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6. 参与仪器仪表行业申报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等的初审和申评工作;

7. 承担河南省仪器仪表学会委托的其他工作,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专项服务和技术服务;

8. 在学会组织下,参与编制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和年鉴等工作。

四、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1、本人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学术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热爱专家委员会工作。

2、委员由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等单位专家构成。主要参考其本人所从事专业学术水平、科技成果和知名度,也考虑其单位在行业的地位。

3、专家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了解、掌握仪器仪表学科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具有在仪器仪表领域的研究经历和相关成果,在传感器、仪器仪表生产、应用领域具有丰富工程经验;在推动仪器仪表行业中应用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在仪器仪表、自动化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研发能力和影响力;年龄适宜,身体健康。

4、原则上每个单位只能推荐一名委员。

五、专家委员会委员的遴选原则
1. 专家由理事单位推荐或自荐并填写河南省仪器仪表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由学会秘书处审核,根据专家任职条件和要求遴选,提出专家候选人;

2. 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候选人由河南省仪器仪表学会理事会根据要求遴选候选人,提交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由学会颁发专家委员会证书,聘任期为五年。

六、专家委员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 向学会理事会及专家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2. 在参与决策、决议过程中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可保留个人意见和建议;

3. 优先获取学会相关科技信息,优先向学会理事会推荐人才托举工程、中原青年科学家人选等项目;
4. 自愿退出专家委员会。
七、专家委员会成员应承担的义务

1.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2. 积极参加专家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3. 提供相关专业的科技信息,提出研发课题和项目、推广应用及技术建议。

八、其他事项
1. 未经专家委员会的许可,专家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专家委员会的名义组织任何活动;

2. 专家委员会在咨询评审活动中,不可超越政策规定收受报酬和其他礼品;

3.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的专家委员会成员予以除名。专家委员会成立后,应尽快召开工作会议,完善有关制度

制定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