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以下简称专业水平评价)是中国仪器仪表 学会服务会员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旨在为国内、外用人单位聘任相应职务以 及专业技术水平评估提供依据,现已取得国内、外诸多知名公司的认同。我国 已正式成为《华盛顿协议》成员,并全面参与《华盛顿协议》各项规则的制定, 这有利于提高我国工程教育质量、促进我国按照国际标准培养工程师、提高工 程技术人才的培养质量。河南省仪器仪表学会是被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授权的考 试培训中心,负责在河南省内开展测量工程师培训考试工作。
一、报名须知
1.申请各级别专业水平评价需先申请成为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个人会员 (www.cis.org.cn)并获得会员号。申请流程参见《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专业技 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操作规范》。
2.本次测量控制与仪器仪表专业水平评价级别分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正高级工程师。工程师面向已经具有了一定工作经验可独立承担工作的工程技 术人员;高级工程师面向已经具有了丰富工作经验可以从事同行评议或承担其 他社会职责的工程技术人员;正高级工程师面向已经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或者 认定为同等水平的高级职称可以从事同行评议或承担更高级别的社会职责的 工程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资格认证面向包括工业自动化仪表与控制系统、科学仪器、电子测量与电 工测量仪器、医疗仪器、各类专业仪器、传感器与仪器仪表元器件及功能材料 等行业从事设计、研究、制造、应用、维修、管理和营销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 员。
1. 申请工程师级别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博士学位,考查合格。
2) 硕士学位或双学位,本专业领域累计工作满 2 年。
3) 本科毕业,本专业领域累计工作满 5 年。
4) 大专毕业,本专业领域累计工作满 6 年。
5) 中专毕业,本专业领域累计工作满 10 年。
2. 申请高级工程师级别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博士学位,本专业领域累计工作满 5 年或取得工程师级别满 2 年。
2) 硕士学位或双学位,本专业领域累计工作满 6 年或取得工程师级别 满 4 年。
3) 本科毕业,本专业领域累计工作满 10 年。
4) 大专毕业,本专业领域累计工作满 15 年。
5) 中专毕业,本专业领域累计工作满 20 年。
6) 取得工程师级别满 5 年。
3. 申请正高级工程师级别应取得高级工程师级别满 5 年。
三.资格培训
培训以授课为主,辅以参观和专题讲座。培训内容包含:测量控制与仪器仪 表前沿技术和发展趋势、仪表安全与工程伦理、人工智能与智能制造的数据基础 --传感器、创新方法、重点行业工程现状及仪表选型需求、工程管理等。
四.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由河南省仪器仪表学会由指定专家统一命题统一评卷。资格考试分 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同时考查合格才能获得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颁发《测量控制 与仪器仪表工程师(中、高、正高级工程师)资格认证证书》。
五.收费标准
1.申报工程师资格认证:培训费 2500 元/人(含教材费、场地费、专家费、 证书费等),评审费用为 1500 元/人,费用合计 4000 元。
2.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认证:培训费 3000 元/人(含教材费、场地费、 专家费、证书费等),评审费用为 1500 元/人,费用合计 4500 元。
3.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认证:培训费 3500 元/人(含教材费、场地费、 专家费、证书费等),评审费用为 1500 元/人,费用合计 5000 元。
4.本次培训可以接受创新服务券。有意向参加本次培训的相关人员请与学会秘书处联系,按照要求填好申请表 和评审表后,请将报名表发到指定邮箱。培训中心将对报名表进行初审,符合 条件的学员,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具体开班时间、地点、有关安排等,并 办理缴费、注册手续,领取相关资料和培训教材。
六.报名方式和时间
1、微信报名:扫码加入微信群
2、网上报名:http://www.yqybxh.com/登录学会官网,在线下载,申请表、 评审表。
3、电话报名:0371-67758206
徐老师 18623718179
陈老师18623719397
报名时间:2022 年2月10日-2021 年3月15日
Email:hnyqybxh@126.com
附件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文件
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实施要则(2020 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以下简称专业水平评价)是中国仪 器仪表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服务会员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为做好本专业技术 人员水平评价工作,特依据《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管理 办法》制定本要则。
第二条 本要则用于规范测量控制与仪器仪表专业水平评价工作,适用岗 位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安 装施工、技术服务、产品维护、设备管理及应届毕业生等。
第三条 专业水平评价级别划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工程能力评价要求》 之规定分为见习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五个 级别。
第四条 评价申请遵循推荐原则。原则上,在职人员应由工作单位或相关 的行业组织推荐;在校学生应由就读院校推荐,也可选择同行专家推荐。同行专 家推荐中,申请助理工程师级别(含)以下的,应由一名(含)以上取得同专业 领域高级工程师级别的专家推荐;申请工程师级别的,应由两名(含)以上取得 同专业领域高级工程师级别的专家推荐;申请高级工程师(含)以上级别的,应 由三名(含)以上取得同专业领域同级别或更高级别的专家推荐。
第二章 申请
第五条 申请人应满足以下基本申请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简称中国科协)发 布的科技人员《职业行为准则》。2.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个人会员,并拥有会员登记号。3.现所从事工作属于测量控制与仪器仪表专业领域,或现在校学习专业为 仪器类专业。
第六条 申请各级别的专业水平评价原则上应具备的学历及工作年限条件如下:
1. 申请见习工程师级别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就读专业已通过工程教育认证。
2) 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各门功课合格。
2. 申请助理工程师级别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考查合格。
2) 本科毕业,本专业领域累计工作满 1 年。
3) 大专毕业,本专业领域累计工作满 2 年。
4) 中专(高中) 毕业,本专业领域累计工作满 4 年。
3. 申请工程师级别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博士学位后,考查合格。
2) 获硕士学位或双学位后,本专业领域累计工作满 2 年。
3) 本科毕业,本专业领域累计工作满 5 年。
4) 大专毕业,本专业领域累计工作满 6 年。
5) 中专(高中)毕业,本专业领域累计工作满 10 年。
4. 申请高级工程师级别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博士学位后,本专业领域累计工作满 2 年。
2) 获硕士学位或双学位后,本专业领域累计工作满 6 年或取得工程师级 别满 4 年。
3) 本科毕业,本专业领域累计工作满 10 年。
4) 大专毕业,本专业领域累计工作满 15 年。
5) 中专(高中)毕业,本专业领域累计工作满 20 年。
6) 取得工程师级别满 5 年。
5. 申请正高级工程师级别应取得高级工程师级别满 5 年。
第七条 首次申请水平评价时,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直接选择条件相 符的级别申请,但正高级工程师级别除外。
第八条 申请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级别时,因学历和工作年限不满足要求,但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破格申请。
1.近五年在本专业领域内参与完成过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下 达的重大科技项目,并且是主要成果贡献者,可破格申请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级别。
2.近五年在本专业领域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授予或 颁发的科技二等奖(含) 以上的科技类成果奖项,并且是主要成果贡献者,可 破格申请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级别。
3.近五年在本专业领域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授予或 颁发的科技三等奖(含) 以上的科技类成果奖项,并且是主要成果贡献者,可 破格申请高级工程师级别。
4.申请人所在企业为测量控制与仪器仪表领域并且企业经营规模较大,根 据上述高级工程师基本条件,该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中的技术管理人员,可 破格申请高级工程师级别。
第三章 评价程序
第九条 专业水平评价流程包括申请入会、申报、资格审查、考核、评价、 审核、公示、颁发证书等环节。
第十条 申请人登录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官方网站,按照程序要求填报个人 信息,成为学会正式会员,并取得会员登记号。
第十一条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评审委员会(以 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按照申请人所申请级别要求,审查申请人资格。
第十二条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办公室(以下简 称专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定期组织专业水平评价考核,考核分为笔试考核和面试 考核两部分。申请人申请见习工程师级别,如有专家推荐,可以免除考核;申请 人申请助理工程师和工程师级别,需要参加笔试考核;申请人申请高级工程师和 正高级工程师级别,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
第十三条 评审委员会依照《专业技术人员工程能力评价要求》的各要素, 对申请人具有的工程知识与专业能力、 工程伦理与职业道德、 团队合作与交流 能力、 持续发展与终身学习能力、 组织领导与项目管理能力五方面做出评价。
第十四条 专业水平评价办公室组织评审,由终审委员会对专业水平评价 程序及专业水平评价结果做最终审核。
第十五条 通过专业水平评价合格的申请人名单,应在学会官方网站公示 15 日,无异议者,最终获得所申请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
第四章 证书期限与续期申请
第十六条 见习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 师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 5 年。
第十七条 《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有效期满以后,持证人可以选 择申请续期资格认证,也可以选择申请更高级别的资格认证。
第十八条 申请续期资格认证的申请人需填写《专业水平评价申请表》, 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更高级别资格认证的申请人需按照相应级别的申请程序 重新提交申请。
第五章 申诉、投诉与复议
第十九条 专业水平评价结果公示后,对评价结果有异议者,应在 15 日内 向专业水平评价办公室申诉。
第二十条 专业水平评价过程中或评价结果公示后 15 日内,对申请人资格 有异议者,可以向专业水平评价办公室投诉。
第二十一条 未有复议结论前,被提请复议人专业水平评价结论维持不变;在做出复议结论后,被提请复议人专业水平评价结论按照复议结论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要则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办公 室制定,解释权归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办公室。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